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4900元
国家筑梦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20000元,大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申请免息助学贷款
学院奖学金:每生每学期200--1000元。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12万名学生。
1. 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10000元
2. 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每年9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 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每年9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说明: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1. 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四川省分设为每生每年2500元、3700元、49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2. 基本申请条件
按学年进行申请,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每年9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2) 贷款利率: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3)办理时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办理时间为7月—9月。
筑梦奖学金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共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的奖学金项目。
筑梦奖学金的目的是奖励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该奖学金的实施范围主要是西部地区高校,遴选范围覆盖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在地高校。奖学金的标准为每名学生4000元,每年奖励约2万名本专科生。
相对于国奖学院奖学金的门槛没有那么高,一般与我们学生的综合测评分挂钩,学院奖学金的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学期200--1000元。
新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先进,表现优异。
(2)高考分数达到本科线。
新生奖学金评定比例:
不超过录取学生总数的 4%。
新生奖学金发放标准:
新生奖学金按 1000 元/人进行发放。
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合适可靠的工作、实践岗位,帮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所在院系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